毒贩夫妻拖兄弟姐妹下水 佛山一起家族贩毒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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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1:00 信息时报 | |||||||||
8案犯均为亲属其中2人判死 时报佛山讯 (见习记者 唐毅 通讯员 李君) 昨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顺德召开宣判大会,判决一家族贩毒案。据悉,该团伙中,成员之间几乎全部是夫妻、兄弟、兄妹关系。在昨日的终审判决中,2人被判死刑,2人被判死缓。
购毒资金不够拉兄嫂下水 据了解,巫治群(29岁,四川古蔺人,花名“巫四姐”)是这个团伙的女毒枭,其丈夫孙相全(40岁,四川合江人,花名“孙三”)是其中成员之一;而孙相明的胞弟和弟媳孙相明、刘容达夫妇,亦为该团伙重要成员。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22日晚,暂住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某出租屋的孙相明、刘容达夫妇,经人介绍以每克210元的价格向杨泽宣、成守轩(另案处理)购买了320克海洛因,当时将毒品藏匿在出租屋内。 随后不久,2月25日,孙相明和刘容达夫妇俩再次向杨泽宣、成守轩购买海洛因590克。因为购毒的资金不够,便与孙相全、巫治群夫妇商定好,由孙相全夫妇出资69000元,用于购买其中的300克海洛因。孙相明拿到兄弟孙相全的购毒款后,购买了海洛因590克。 毒源扩大指使亲戚大肆卖毒 不久,孙相全、巫治群夫妇将买毒地延伸到中山市。据查,3月11日,孙相全夫妇俩在中山市小榄镇购买了200克海洛因,后将之藏匿于顺德。 2003年2月至3月,孙相全、巫治群夫妇指使案犯巫治平、赖应瑄驾驶摩托车窜到顺德区均安镇新华邮电局、新华小学、新华水闸附近,以每克160元到200元不等的价格,将海洛因21克贩卖给他人。期间,巫治群曾以每克140元的价钱,将海洛因10克贩卖给巫治洪,巫治洪购毒后又转手卖给他人,从中获取利益。 省高院判两人死刑两人死缓 佛山中院一审判决后,数名罪犯不服。后经省高院审理,最后依法判决巫治群、孙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孙相全、刘容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罪犯也被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焦点 该团伙八罪犯均系亲属 该团伙八罪犯中,巫治群、孙相明、孙相全、刘容达、巫治平、赖应瑄、巫治洪均系亲属关系。其中孙相全与巫治群,孙相明与刘容达分别是夫妻关系;孙相全与孙相明是兄弟关系;巫治平与巫治群是兄妹关系;巫治平、巫治群与巫治洪是堂兄姐弟关系;巫治群与赖应瑄是大姨与堂妹夫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