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委规定十一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跨省市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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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2:39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俞立严 韩晓蓉 上海市教委昨天向全市大中小学发布国庆长假安全通知,通知强调各高校和有寄宿生的其他各类学校,国庆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跨省市旅游。通知明确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且要求将安全教育落实到每所学校的每一个年级、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特别要教育学生高度重视假期外出的交通安全,管理不善而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
市教委要求,各单位要在国庆放假前对广大师生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内容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将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年级、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特别要教育学生高度重视假期外出的交通安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各种应急遇险的疏散和演练。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国庆期间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 市教委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对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认真进行部署和检查。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高校和有寄宿生的其他各类学校,不组织学生集体跨省市旅游,但要精心安排好国庆期间留校生的学习和生活。 各单位要在国庆长假前对所辖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盗、防事故、防食物中毒。 此外,市教委还要求加强节日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节日期间如发生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的,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相关专题:2005国庆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