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被罢免省人大代表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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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3:31 山西日报 | |||||||||
本报9月29日讯 (记者 李强)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与国家管理,代表人民的利益建言献策,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违法违纪,玷污了神圣的人大代表之职。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依法罢免侯伍杰的省十届人大代表职务。 现年60岁的侯伍杰,盂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6年入党,196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吕梁地委组织部副部长、长治市委副书记、阳泉市委书记、省委宣传部部长、省
8月22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罢免侯伍杰省人大代表职务的情况报告。9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侯伍杰省人大代表职务的情况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程序合法,罢免有效。根据有关规定,侯伍杰省十届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后,由省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