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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原国土局科长杜江侵占征地款409万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6:38 重庆时报

  本报讯 (记者张力) 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占征地补偿款409万余元,挪用公款56.9万余元,原巫山县国土资源局科长杜江受到严惩。昨日,重庆市二中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杜江死刑,缓期2年执行。同案的周汝清等6名农民也因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2年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杜江等人的犯罪事实,创下了重庆三峡库区贪污案涉案金额最高纪录。

  重复领款侵吞近40万

  杜江原是巫山县国土局耕地保护科科长,并负责巫山县政府征地办公室日常工作。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7月,杜江在负责巫山县“七校合一”工程征地过程中,将应发给村民的集体堰塘补偿费39.9528万元用作私人开支。村民因未领到征地补偿款而反映到国土局,杜江谎称该款项还未拨付。后经县领导批准,有关方面又从其他地方筹集30万资金,而杜江又打报告到新城管委会要求拨付余款99528元。2003年11月,村民领到了应得的款项,杜江将之前的39.9528万元补偿款全部侵吞。

  2003年,巫山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拟修建大昌镇垃圾处理场,遂委托巫山县国土局办理征用大昌镇官庄村1社土地。办理中,杜江与他人合谋,将原本20元/平方米的建设费费用擅自降为11元/平方米和9元/平方米。村民不满补偿条件,没有前往领取补偿款,杜江便把全部共61.5328万元的补偿款侵吞。

  找人顶名骗得百万

  2002年7月,巫山县国土局受县清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修建巫山县垃圾处理场征用龙井乡庙湾村4社、5社土地。杜江与县国土局秀峰国土所工作人员黄功伦(已判刑)合谋,在村里找几个人顶名虚增土地骗取征地补偿款。随后,黄找到该社社长杨正雄(已判刑),杨当即找到村民黄某、乔某顶名。之后,杜江等人在杨正雄等人的名下虚增旱地、荒山共12亩,虚增大小树木68棵,虚增补偿款共计16.7616万元,后几人将赃款私分。

  在此次征地过程中,杜江还与刘立军(另案处理)合谋造假骗取征地补偿款100万元私分。此外,杜江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2001年,杜江在经手发放大昌镇新集镇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时,将扣回而没有发 放给农户的征地补偿款14.7039万元全部用于自己开支;2003年,杜江在负责征用大昌镇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时,在银行将10余户村民未领的征地补偿款14.1499万元全部销户后转存入自己的私人账户。

  六农民犯下贪污罪

  法院审理查明,杜江在任职不到6年的时间里,采取虚列、重复申报等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占征地补偿款409万余元,挪用征地补偿款56.9万余元。引人关注的是,在系列犯罪中杜江的6名同伙均为农民,其中共同参与该案的周汝清分得赃款480279元;易继定分得20万元;陈平分得48204.25元;陈祖友分得31565元;涂永平分得赃款37300元;袁孝华分得26180元。

  据悉,杜江等人的以上犯罪事实,创下了重庆三峡库区贪污案涉案金额的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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