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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规定重大突发事件12小时内公布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7: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青兴海)记者昨日从广元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该市近日制定了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预案规定,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必须在12小时内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情况。

  该预案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成立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负责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相关单位新闻发言人要在第一
时间到达现场,迅速了解情况,尽快弄清事件发生原因、性质、过程、结果及政府处置措施和态度;突发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由新闻发布机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突发事件相关情况,让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事实真相,消除公众困惑和恐慌。

  预案还要求,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事发当地党委、政府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各级媒体记者的采访报道,对驱逐记者、隐瞒事实真相、蓄意封锁消息而导致突发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有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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