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规定重大突发事件12小时内公布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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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7: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青兴海)记者昨日从广元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该市近日制定了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预案规定,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必须在12小时内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情况。 该预案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成立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负责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相关单位新闻发言人要在第一
预案还要求,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事发当地党委、政府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各级媒体记者的采访报道,对驱逐记者、隐瞒事实真相、蓄意封锁消息而导致突发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有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