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济南“三大名胜”突击涨价门票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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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8:43 胶东在线 | |||||||||
游客:勿因小失大旅行社:感觉被动律师:不合法 齐鲁晚报济南9月29日讯(记者吕华远彭东)记者29日从省城园林部门了解到,国庆期间,济南“三大名胜”的门票价格均上调至20元而旅行社及游客事先均不知情。 据了解,10月1日至7日,趵突泉、大明湖和千佛山的门票均执行20元,这一价格将
谈及票价的上调,景区方面陈述了自己的苦衷。省城一景区的有关负责人称,由于“十一”期间推出了多项活动,运营成本大幅增加,申请上调价格也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方面的损失。由于上调票价的正式批文下来较晚,他们事先也不好对外说是否涨,涨多少。 前不久,省城园林部门在对外公布国庆期间的游园活动时,并没有公布票价上调一事。据园林部门人士透露,允许票价上调的文件确实是在这几天才批下来的。 节日将至,这种仓促上调让旅行社方面感到措手不及。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张明说,他对票价上调感到非常意外,他对此事毫不知情,很多同行也对此一无所知。 “景区的突然涨价让我们十分被动,肯定要产生一笔不小的损失。”济南国信旅行社负责地接工作的经理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十一”期间,他们旅行社预计接待480名外地游客,就在几天前,他们了解到大明湖要涨价5元,遂立即与外地组团社联系沟通,许多外地组团社因此在旅游线路中去掉了这一景点。但趵突泉的涨价他们并不知晓,已经来不及跟外地组团社更改合同,5元钱的差价他们只好代游客支付,这样一来,就要损失2400多元的利润。现在,省城旅游的接待价格已经压得很低,景点再涨价,几乎就要让他们在七天长假中白忙活一场了。采访中,一些游客得知三大景点节日涨价的消息后,也认为公园的做法不妥,这样提高门槛会把一些游客挡在门外。 对于省城多家公园节日临时涨价的做法,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周长鹏律师认为不合法,因为他们违反了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旅游条例》,该条例中明确规定:旅游景区(点)经营者应当遵守价格主管部门有关门票价格管理的规定。调整门票价格,应当提前三个月进行公示。调整国家、省级重点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应当依法举行听证会。 周长鹏律师认为,即使这几家公园的涨价都得到了物价管理部门的许可,即使这只限于节日期间的临时弹性涨价,即使可能在此之前公园已经形成了这种临时涨价的“惯例”,但其明显违反了《山东省旅游条例》中关于调整门票价格应当提前三个月进行公示的规定。因为涨价即使只是一天,也会对公众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责任编辑:王大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