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府在会泽召开地震灾区恢复建设现场工作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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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10:56 云南日报 | |||||||||
昨日,省政府在会泽县召开会泽文山地震灾区恢复建设现场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地震灾区的恢复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确保民房倒塌和重损的群众在明年春节前搬入新居,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确保整个恢复建设工作在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 8月5日至8月13日我省会泽、文山等地相继发生地震,给灾区群众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地震发生后,在各级党委、政府及
昨日上午,副省长孔垂柱率省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等省有关部门领导深入会泽县老厂乡等地震灾区,实地察看了震区民房恢复建设工作,对民房修复的设计、选址、质量、进度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要求。 在听取了曲靖、文山、昆明、昭通4个州市关于抗震救灾和民房恢复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孔垂柱对地震灾区今后的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以民房恢复建设为主的各项救灾工作。灾区各级政府要把全力做好恢复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民房倒塌和重损的群众在明年春节前全部搬入新居,确保整个恢复建设工作在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确保灾区群众不挨饿、不受冻,平安过冬,确保因灾倒损的中小学校得以及时修复。二、加大投入,迅速掀起恢复建设高潮。各地要对灾区干部群众进行救灾方针的宣传教育,克服等、靠、要的思想。采用灾民自筹一点、政府救济一点、政策优惠一点、亲友帮忙一点、社会捐助一点、银行贷款一点的办法,多方筹集资金,进行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自筹自建。三、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灾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工作,救灾物款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切实用到受灾群众身上。基层分配使用救灾物款要严格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截留,一旦发现违反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定的,要立即纠正,严肃查处。 季 征 晋立红(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