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昌县出台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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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15:53 楚天广播电台《事事关心》 | |||||||||
少数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又未达党纪处分的,组织部门该怎么办?近日,湖北孝昌县委专门出台了《“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这项制度规定:一旦有人举报经组织查证属实的,将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对其进行告诫。告诫分为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告诫期限为一个月。此举不仅解决了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调动了广大党员勤政为民的工作积极性。日前,这个县已处理了3起因赌博的5名党员干部。其中,副局长2名、一般党员干部3名,社会反响强烈。(杨华、黄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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