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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硕士郝劲松因发票状告铁路局终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16:52 北京晚报

  本报讯 法大硕士郝劲松今天再一次因为发票与铁路局对簿公堂。去年11月,郝劲松发现退票时开具的小票是铁路系统自己印制的收据,不是正规发票,不能报销,所以将铁路局告上法庭。一审法院驳回了郝劲松诉讼后,郝劲松向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今天,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郝劲松败诉。

  今天,郝劲松在开庭前很早就来到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门口。“我觉得今天我会败诉
。”郝劲松表情十分轻松。“有时我需要胜,有时我需要败。虽然败诉,但是我认为我推动了铁路上不合理制度的改进。”郝劲松还向记者展示了一份要递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撤销铁路运输法院的建议书”。他认为,铁路运输法院与铁路局间存在明确的隶属关系,可以说是“法院企业化”。这样的法院体制本身,就会使人怀疑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此前据媒体报道,一审法院在审结案件后,迅速向北京铁路局发出司法建议,铁路局长期使用的旧版退票发票已经被规范的新版发票所代替。可今天当记者就此事询问铁路局方面的代理人时,代理人先是回答“不知道,要问铁路局。”然后又矢口否认。“没有换新发票,一直是这样。”

  10时整,铁路中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宣判,正如郝劲松所料,法院根据北京市

审计局的答复指出,退票费报销凭证属于专业发票,可以报销。铁路局履行了开具发票的义务。法院据此又一次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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