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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已全面推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17: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九月三十日电 (记者 孙宇挺)记者今天从中共中央纪委获悉,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已经全面推行,绝大多数市(地)制定了推行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对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方法、监督保障和组织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推行政务公开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今年三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各地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工作日趋完善,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与此同时,省部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逐步展开。目前,中国大部分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推行了政务公开,并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另外,在

医院、学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国多数大中小学校以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重点,实行了校务公开。很多地方的医院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就医难、用药贵”等问题,以药品价格为重点,积极推行院务公开。水、气、电、公交等部门和行业以收费项目及方便群众为重点,普遍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有力推动了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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