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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井盖却撞人司机被判赔近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1:2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北京消息 据《北京晨报》报道,为躲避井盖,司机赵达文驾车造成一起3死2伤的交通事故。“祸首”究竟是司机还是井盖?9月29日,北京市海淀法院认定“井盖”不负责任。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赵达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判决其赔偿受害者家属91万余元。

  去年8月27日18时40分,赵达文驾车回家,路经圆明园西路主路时,将车驶入主路左
侧的快行车道。行驶中,赵达文突然发现有一个井盖悬浮在前方的路面上!而此时他前面的车突然向右并线,赵达文急踩刹车,向右猛打方向盘,但车子打滑飞过了隔离带,先与一辆富康车相撞,随后冲向路边,撞上了4个骑车人,致3人死亡,2人受伤。

  29日,海淀法院认定,赵达文交通肇事罪名成立,而井盖只是促成该事故发生的一个特殊因素,法院并没有追究井盖管理者的责任。法院认为,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赵达文违章超速驾驶车辆,且未尽到注意观看指示牌的义务,采取措施不及,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赵达文案发后自首,而且其家人也能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考虑赵达文在行驶过程中轧到散放于路中的井盖这一特殊因素,量刑时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后,法院判处赵达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赔偿死者家属共计91万余元。

  听到宣判结果,赵达文的母亲表示,井盖应该是该案的“罪魁祸首”。代理律师刘博今认为,道路上无故出现的井盖是导致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而不是赵达文造成的。该井盖的管理单位——海淀区建设委员会也应对此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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