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向教育乱收费开刀收费重者将“双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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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2:04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南昌电(熊清)江西省近日开始施行《关于学校乱收费及向学校乱收费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 按照规定,学校变相收取与学生入学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费用;以“建校费”、“危房改造费”偿还“普九”达标欠费、添置教育设施以及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等名义向学生收费;违反规定收取“借读费”、“择校费”,凡有上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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