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环保部门责令“冠宇”停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2:07 山西晚报

  本报9月29日讯 (记者 禾嘉 特约记者 吕乃成)本报连续跟踪报道多次的夏县冠宇化学有限公司超标排污一事今天有了结果:停产治理,罚款5万元。

  本报相关报道刊发后,夏县冠宇化学有限公司超标排污一事受到了省环保局的关注。9月25日,省环保局法规处王处长带领执法人员在运城市环保局有关人员陪同下,对夏县冠宇化学有限公司的污染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后认定:夏县冠宇化学有限公司环评报告及污水处
理设施都是未批项目,属违法生产,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并罚款5万元。一个月后,如没有治理完毕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该厂将彻底关闭。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