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收费补课校长将被免 旅途安排购物须游客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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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2:15 北京娱乐信报 | |||||||||
国庆收费补课校长将被免职 据新华社电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宣布:中小学校不得在国庆长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不得以补课为名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补课的学校,一经查实,将撤销该校校长职务。 据成都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近日向全市中小学校重申:全市各级各类中
这位负责人说,这是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习负担、防止国庆期间收费补课之风死灰复燃所作的规定。 旅途安排购物必须游客同意 据新华社电从12月1日起,在出游中旅行社安排旅游者购物,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这是9月29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规定的。 根据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行程安排、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旅行社将已经订立旅游合同的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应当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旅游者不同意的,应当返还旅游者预付的旅游费用;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条例规定,如果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当协助旅游者退换。旅行社和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串通、欺骗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还应当依法赔偿。 相关专题:2005国庆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