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5国庆黄金周专题 > 正文

国庆收费补课校长将被免 旅途安排购物须游客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2:15 北京娱乐信报

  国庆收费补课校长将被免职

  据新华社电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宣布:中小学校不得在国庆长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不得以补课为名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补课的学校,一经查实,将撤销该校校长职务。

  据成都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近日向全市中小学校重申:全市各级各类中
小学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成班、成建制补课;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非毕业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节假日进行收费补课;不提倡利用国庆长假期间针对初三、高三学生进行补课。为满足部分初三、高三年级家长及学生强烈补课愿望而组织的补课,在国庆长假期间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这位负责人说,这是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习负担、防止国庆期间收费补课之风死灰复燃所作的规定。

  旅途安排购物必须游客同意

  据新华社电从12月1日起,在出游中旅行社安排旅游者购物,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这是9月29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规定的。

  根据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行程安排、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旅行社将已经订立旅游合同的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应当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旅游者不同意的,应当返还旅游者预付的旅游费用;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条例规定,如果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当协助旅游者退换。旅行社和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串通、欺骗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还应当依法赔偿。

  相关专题:2005国庆黄金周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