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禁建新机关楼公务接待不准喝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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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2:24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 董峻)最近一段时间,一些贫困地区超标准兴建办公楼、用公款吃喝、超能力举办大型节庆活动等铺张浪费问题突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前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刹住贫困地区铺张浪费之风。 通知要求,贫困地区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一律不准新建、购买机关办公楼以及其他非经营性楼堂馆所。办公用房确有困难的,应首先从机关现有办公用房存量中调剂解决。
通知指出,贫困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务接待标准。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贫困地区工作期间,不得增加当地负担,不得接受使用公款的宴请,提倡用工作餐,禁止饮酒。 通知指出,贫困地区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或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和演唱会等文娱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