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 村干部带头去打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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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2:32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陆培洁)记者昨天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淮安市金湖县日前出台规定,允许除村里的“一把手”以外的村干部带领农民队伍外出打工,并保留职务、工资。 根据规定,到异地创业的村干部都可保留原有的职务和3000—4000元的年薪,但外出的村干部必须带出一支农民打工小分队。新机制不仅解除了外出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也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因为他们外出有了“主心骨”,不再像过去那样孤立无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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