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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不得摊派办演唱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2:32 新京报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刹住贫困地区铺张之风

  

贫困地区不得摊派办演唱会

  广东东源县徐洞村一位等待救济的老人站在豪华的村委会大楼前。该楼实际造价400多万元。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 董峻)最近一段时间,一些贫困地区超标准兴建办公楼、用公款吃喝、超能力举办大型节庆活动等铺张浪费问题突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前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刹住贫困地区铺张浪费之风。

  一律不准新建机关办公楼

  通知要求,贫困地区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一律不准新建、购买机关办公楼以及其他非经营性楼堂馆所。办公用房确有困难的,应首先从机关现有办公用房存量中调剂解决。确需加固改造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不得借改扩建和加固维修之名大兴土木,提高建设标准。严禁对办公楼进行高档装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设项目,也应当依据国家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理。

  通知指出,贫困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务接待标准特别是用餐和住宿标准,按照有利公务、节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开展接待工作。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贫困地区工作期间,不得增加当地负担,不得接受使用公款的宴请,提倡用工作餐,禁止饮酒。严禁贫困地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用公款大吃大喝。

  不得用财政资金举办节庆活动

  通知指出,贫困地区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或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和演唱会等文娱活动。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庆典活动,须经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控制规模和财政支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举办县庆或传统节日庆典活动,按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贫困地区不得超标准建设道路、广场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得搞形式主义的达标升级活动,不得向基层单位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更不得挪用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设。

  这份通知还对公费出国(境)、精简会议和文件、公车和日常办公费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链接

  ●据新华社报道,在华东某地级市,书记与市长最近实现了“豪华办公”。每人独占6间办公室,办公室内设高级办公用品,卫生间、会议室、会见室一应俱全,颇为“气派”;在办公室的一侧墙壁上,虚掩着一道暗门,里面竟是一间装修精致的卧室。

  ●据新华社报道,地处边疆的国家确定的重点扶持的贫困县金平县,为了即将到来的20周年县庆活动,强令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加速建设几个“献礼工程”,由此引发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不满。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2001年开始,江苏省盱眙县每年夏季都要组织龙虾节活动。每年都要举办大型歌舞演出,请众多明星助阵,花费则以购买商业演出门票的方式,摊派到各企事业单位,该县今年为举办龙虾节花费150万。

  ●据《法制日报》报道,湖北省阳新县是个有百万人口的国家级贫困县。而该县交通局将一处耗资1000多万元的办公大楼闲置5年不用,又打算投资400万元另盖一栋办公大楼。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东源县仙塘镇徐洞村村委会于去年7月动工兴建豪华办公楼。该楼预算造价150多万元,但在建成后造价达400多万元。被披露后,河源市委、市政府责成东源县委、县政府对徐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仙塘镇有关领导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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