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伸手”就被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2: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9月29日上午,合肥金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原经理杨某因挪用公司资金3万多元,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5年3月,杨某在担任合肥金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经理期间,负责安徽省美术家协会在该宾馆的会务接待工作。3月22日,杨某从安徽省美术家协会下属美术世界杂志社结回欠款35405元,其中交给合肥金峰宾馆有限公司3846元,杨某将余款31541元挪用后冲抵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杨某主动投案自首,案发后积极退赔赃款,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杨联文 徐红梅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