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掀审计责任风暴 市政府成立专项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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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3:27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林若飞)按照李鸿忠书记关于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买单制”的要求,市政府对于在审计当中发现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获悉,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报告的有关决议,市政府
昨天的会议上,市审计局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对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据介绍,此次审计主要审计了市本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等情况。 刘应力在讲话中强调,此次审计责任风暴,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及下属34个单位,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审计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李鸿忠书记的指示精神,审计责任风暴不是简单地整改,而是要落实“买单制”,要根据审计中发现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包括:根据审计结果逐个细化情况,落实责任;针对审计中发现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相关的责任人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要求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针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提出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 陈应春在会上表示,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和责任处理工作,要责任处理和整改同步推进,要通过这些工作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会议要求,市监察局将在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拿出此次审计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具体方案并随后实施,审计责任风暴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10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到市监察局,市政府审计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在11月底前完成审计责任追查工作并上报市委和市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