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红顶煤商”见成效 内蒙古110余人从煤矿撤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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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3:3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30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30日披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2日,有110余人从煤矿撤资,撤资金额600余万元。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百人,各类官员63名:县处级13人,乡科级36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4人。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纪委等四部委局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工作小组召开全区网络会议,听取各盟(市)清理纠正工作进展情况,对清理纠正工作进一步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区充分认识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保证清理纠正工作落到实处,清理纠正工作一定要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在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进行,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严明纪律,保证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 9月25日,自治区派出三个督察组,正在对鄂尔多斯等7个煤矿富集盟(市)进行督察,详细情况仍在核实汇总中。 另据新华社电 记者9月30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截至9月23日),根据群众举报,安监总局共查实22起事故瞒报,涉及117人伤亡。 在核查属实的22起事故瞒报中,煤矿事故17起,伤亡100人;非煤矿事故5起,伤亡17人。这些瞒报主要集中在河北(4起)、山西(3起)、黑龙江(2起)、辽宁(2起)、陕西(2起)、甘肃(2起)。 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2起,分别是:山西忻州贾家堡煤矿(死亡36人,事故发生后只上报19人),陕西黄陵沟西煤矿(死亡12人)。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事故瞒报一经查实,对有关责任人严惩不贷。责任编辑:李胜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