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道洲受贿一审判刑十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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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7:40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梅华峰、通讯员万鸿青、樊斯坦报道:昨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冈市原副市长杨道洲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杨道洲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检察机关指控,杨道洲在担任监利县县长、县委书记、荆州市副市长、黄冈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2万元。法庭上,杨道洲
孝感中院审理查明,检察机关指控杨道洲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12.3万元。 宣判后,杨道洲当庭表示将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