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让“老赖”寸步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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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8:0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9月30日讯(记者董震通讯员张志华)在我省,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老赖”们,将在社会上真正丧失信用,寸步难行,直到履行了义务为止。今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了通知,开始全面推广蒙阴法院的“执行联动机制”。 据了解,为了解决“执行难”,蒙阴县法院于今年初向蒙阴县委提交了《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报告》,蒙阴县法院与县公安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
蒙阴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执行联动机制”的社会威慑作用很大,被执行人信息一旦进入联动机制,其各种民事活动,如公司注册、房地产抵押与买卖、工程承揽、车辆登记与过户、出入境、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必要限制,完全可以用“寸步难行”来形容。 今年6月,蒙阴七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事出境,但在办理出境手续时,县公安局明确表示不予办理。原来,因该公司经营亏损、法定代表人更换、财产被抵押,一个长达一年的案件执行没能执结,公安部门从而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境。 被执行人张某,长期逃避履行义务,法院曾多次到银行等部门查询其存款情况,都没有查到,通过联动机制,人寿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供了张某参加“鸿泰”分红保险的情况,于是法院立即向保险公司出具了停止支付张某保险金的法律文书,并冻结了张某一万元的保险金,使该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