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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8:13 黑龙江日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向全省征集2006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的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将书面建议于2005年11月30日前邮寄至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50001;联系电话:53631496)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9月30日(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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