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已被查封,还能无偿捐献吗》跟踪报道 有关各方表示认真倾听专家意见希望尽快完善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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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8:54 检察日报 | |||||||||
本报咸阳9月30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吕原合) 本报9月29日以《文物已被查封,还能无偿捐献吗》为题报道了陕西省三原县在办理一起倒卖文物案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今天,本报又刊登了刑法专家就该案发表的分析意见,再次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今天,记者采访了陕西省三原县的公安机关和文物管理部门以及关注此案的群众,
三原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检察日报》刊登的刑法专家的分析意见,对他们工作很有启发。他们会继续认真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取证,在查清全部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律,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公正查处这一案件。 该县文物局的有关人士介绍说,三原县境内文物蕴藏丰富,等级较高,仅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就有4处。现在,三原县境内民间搞文物收藏的有300多人,国有文物和民间文物有时不好界定。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把这里作为犯罪的目标,倒卖国家文物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将一如既往,依法履行职责,管理和保护好珍贵的历史文物。同时,也希望立法机关尽快修订完善有关法律,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家住西安碑林的文物收藏爱好者李琛说,看了专家的分析意见后受益匪浅,也从中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希望有关部门在查处案件,特别是在查办刑事案件,决定是否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时候,一定要做到查明事实,公正执法,不枉不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