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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规今起实施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个人信用全国联网廉租房管理有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8:54 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9月30日电(记者姜洪) 司法鉴定机构将统一管理,个人信用将全国联网,廉租住房管理有规范……在这个国庆日,又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10月1日起,司法鉴定将实现“鉴审分离”、“鉴管分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司法行政部门是司法鉴定行业的主管机关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侦查机关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
司法鉴定业务。

  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申请廉租住房应当同时具备5项条件;有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等6种情况的,将取消廉租资格。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国将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信用不良者将进入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黑名单”。《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明确,每个纳税人的收入都将被记入个人收入档案。《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规定,电话费将以现行资费为标准实行上限管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经销二手车需承诺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并开具统一发票。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工作规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等也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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