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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成立首家“人民调解委员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9:02 南京晨报

  晨报讯昨天上午,南京市首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下关区消费者协会宣告成立,为快速、便捷、高效地解决消费争议开辟了“快车道”。

  借鉴人民调解的做法,南京市下关区消费者协会在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下关区司法局的支持下首次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下关区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消协工作人员组成。消协调解员运用人民调解的程序和方法依法对消费争议进行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
后,其法律效力明显增强;当事者若再去法院起诉,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只要调解时运用法律适当,法院就会维持原调解协议内容。

  作者:肖宝 孔祥宏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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