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环境验收山东八试点市县一次性过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9:05 胶东在线 | |||||||||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组织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考核验收,我省日照、威海两市和垦利、莱州、章丘、寿光、临邑、无棣六县市一次性通过验收。我省成为第一个整体通过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验收的省份。 国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始于2003年4月,为期两年,首批包括全国30个盛市、自治区百余个试点地区,我省日照、威海、垦利、莱州等8市县名列其中。试点工作以资源开
我省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省和8个试点地区先后出台了有关水源地、矿产资源开发、秸秆禁烧等35项涉及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规章、办法或规范性文件。严肃查处生态破坏违法案件,组织各类生态环境执法检查1800多次,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900多次,取缔关闭或迁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企业、单位500多家。 垦利县恢复钻井作业生态原貌22.7万平方米,土地生态恢复率达到92.7%;2000公顷浅海滩涂和1.12万公顷贝类养殖得到有效保护,面临灭绝的黄河刀鱼和中国对虾已明显增加;莱州市在全国首家实现了黄金企业废水零排放,尾砂填沟造地700亩。章丘市生态恢复面积5万亩,关停了5家违法排污企业、23家煤矿井、72眼自备井;无棣县组织实施了25万亩芦苇湿地的生态恢复工程,筹建了占地10万亩的生态湿地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记者吴修安通讯员屠艳苹李瑞丽)责任编辑:张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