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阳光”法规今日起实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9:1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从2005年10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实施,将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和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个人金融信用不良将上“黑名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自10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
临时身份证“变脸” 办证只需3天 公安部发布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了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式样: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项目。 根据管理办法,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办妥。 申请廉租住房须具备5个条件 建设部、民政部出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标准;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 税务总局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以提高纳税人信息来源的真实度。 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对扣缴单位报送来的明细信息,以及自行申报纳税人申报来的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为唯一标识,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按人头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归集、比对和分析,实施精细管理。办法将高收入者作为征管重点。 二手车交易将更为透明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消费者从10月1日起将能放心买到来源合法的二手车,车辆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也具有法律保障。 根据办法,今后二手车交易将更为透明,经销企业不得向消费者隐瞒车辆的有关真实情况,还需承诺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今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均可申请从事二手车经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