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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新政今起正式实施 654套廉租房源8日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9:14 龙虎网

  【龙虎网讯】9月初公布的南京首部廉租房办法今起正式生效。根据办法,享受租房补贴的每户每月最低补贴标准将从过去的80元提高到120元,单户无房户的租房补贴由160元/m2升至240元/m2。与此同时,记者从南京市房管部门获悉,654套实物配租房源也将于本月8日开始申领。

  租房补贴最低线调至120元/月

  根据今起正式实施的《南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租房补贴最低线从原来的80元/月调高到120元/月,单人无房户的租房补贴从160元/m2调高到240元/m2。据介绍,连续吃低保6个月、同时家庭人均使用面积不足8m2、具有本市城镇户口2年以上的居民可以享受租房补贴,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0元对人均不足8m2的部分面积进行补差。按照这个标准,以前如果每户每月算出来的金额不足80元的、补足80元,10月后这个最低线将提高到120元,即不足120元补足120元。单人无房户原来的租房补贴是20×8=160元,考虑到一个人的补贴到市场上租房有困难,因此将单人户的补贴面积按1.5倍计算,也就是20×8×1.5=240元。上述两种补贴将从10月1日起对低保户们按新标准发放。

  654套廉租房源8日起可到街道申请

  除了租房补贴提高外,8日起符合实物配租的家庭也将可以申领廉租房。据介绍,2004年南京市财政安排1亿专项资金建设的1000套廉租房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分别配建在兴贤佳园一期、二期、景明佳园、银龙花园、百水芊城、恒盛嘉园、荷塘村等经济适用房小区中。除去已分配的346户,剩下的654套实物配租房源将于10月8日开始申领。

  根据廉租房新规,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1)家庭连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六个月;(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八平方米以下(含);(3)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二年;(4)年满60岁的孤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此外,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总额标准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在南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8日起符合申领者可带身份证、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证等)到街道找民政干事申请。申请后还要接受审核,并公示接受市民举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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