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旅游管理条例 旅行社安排购物要经游客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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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0:03 河北日报 | |||||||||
新华社西安9月30日电(靳曼)从12月1日起,出游中旅行社安排旅游者购物,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这是29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规定的。 根据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行程安排、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条例规定,如果旅行社安排购物活动,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当协助旅游者退换。旅行社和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串通、欺骗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还应当依法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