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标兵受贿1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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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0:06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魏华兵 早报讯 据《武汉晨报》消息,湖北省黄冈市原副市长杨道洲受贿案昨日公开宣判,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杨道洲1997年至2000年7月任监利县委书记,2001年3月起任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公诉机关昨日指控杨道洲在担任监利县县长、县委书记、荆州市副市长、黄冈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2万元。其中包括:为监利县广播电视局解决经费、设备、提拔干部等提供帮助,而收受该局原局长苏某贿赂10.7万元;为提拔干部、学校招生等,收受该县市政公司经理刘某贿赂3万元,收受该县容城镇原党委书记羿某贿赂5000元。杨道洲对其所犯受贿罪的主要事实拒不认罪,且不积极退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检察机关指控杨道洲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受贿罪,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12.3万元。杨道洲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进行二审裁决。 据了解,2000年3月,杨道洲曾被评为湖北省廉政标兵,他在一次反腐倡廉大会上作了万余字的报告,其中说道:“一想到监利的10万灾民,一想到监利落后的经济,一想到组织上对我的信任,我的神经就一紧。我是人民的儿子,我没有贪图母亲钱财的理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