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姐手持水果刀捅向的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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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0: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蚌埠讯 9月30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少珍涉嫌故意杀人案,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张少珍提起公诉。经过半天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现年50岁的被告人张少珍是个出租车司机。自从1991年离婚后,张少珍与年迈的母亲及幼子一起生活。张少珍与被害人宋某某是邻居。1997年,张少珍曾经受雇为宋家开出租车
按照蚌埠市有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每辆在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前停车场等客的出租车都必须交停车月票费100元。考虑到张少珍家庭困难,每月只收她50元停车费,但要求她负责监督没有交月票费的出租车,发现后就要及时报告。2005年6月26日上午10时许,张少珍坐在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前等候客人,突然感到自己的车子被谁撞了一下。张少珍回头一看是宋某某开车撞的,心里很生气。此时恰巧有一对农村夫妇要到火车站,张少珍即将客人送走。回来后发现并没有交停车月票费的宋某某也把车子停在等客的车位上。于是,张少珍将自己的出租车停好后就打小灵通向管理部门报告,但没有打通。中午12时许,宋某某来到张少珍驾驶室右侧破口大骂,张少珍即回了几句,宋某某一拳打在张少珍的脸上。张少珍拿起顾客遗留在车上的一水果刀,从车内冲出来,向宋某某左胸部捅了一刀。看到对方被自己刺中并倒下后,张少珍随即拨打了110报警,投案自首。经鉴定:宋某某因被单刃刺器刺伤左胸部致心脏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而死亡。 (邓福民 骆涛)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