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原副市长杨道洲昨日一审被判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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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2:38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兵通讯员万鸿青樊斯坦实习生武婷婷)昨日,黄冈市原副市长杨道洲因非法收受贿赂14.2万元,被孝感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刑十年零六个月。 据检察机关指控,杨道洲在担任监利县县长、县委书记、荆州市副市长、黄冈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归案后,杨道洲拒不认罪,且不积极退赃。
法院审理认定,检察机关指控杨道洲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受贿罪,故依法判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12.3万元。 昨日宣判后,杨道洲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