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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媒体不能唯“眼球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4:00 新民晚报

  吸引眼球多,本来应当是好事。新闻只有广为人知,信息才能有效传播,媒体也才能获得各种经营收益,这本无可厚非。问题是,越来越多的媒体倾向于眼球决定论,片面地以收视率、点击率、收听率、阅读率来考核管理。只要这些指标高,票子、位子什么都有;如果指标不高,或由原来的高指标掉下来了,就一无是处。

  在唯“眼球论”的指挥棒下,媒体会发生什么变化,可想而知。

  事实上,对眼球的吸引程度并非是评价一篇新闻、一部作品、一个节目的唯一标准,也不是最重要的标准。阳春白雪往往不如下里巴人受大众欢迎。比如鲁迅的作品,在当时远不如张恨水等人的言情小说畅销,但鲁迅对民族进步的作用,却远大于那些通俗小说家。

  单纯追求吸引眼球,体现了部分媒体对社会责任的淡漠和逃避。

  对沉重的、必须承担责任的东西,人容易有本能的回避;对轻松的、新奇的东西,则更愿意亲近。但我们的媒体不应忘记,必须承担弘扬正气、引导舆论、传播知识的社会责任。如果抛开了社会责任,一味追求眼球刺激,媒体很容易为了迎合部分受众口味,迅速由通俗滑向低俗的深渊。

  目前,为观众、学者所诟病的电视、娱乐节目低俗风就是一种表现。不少节目热衷在“性趣”、猎奇、暴力等方面挖空心思;一些电视剧则热衷挖掘“人性”。至于有些网络媒体,就走得更远。如此不顾大脑、吸引眼球,除了增加一些经营收益,哪还有什么社会责任感?

  即使在市场经济环境里,媒体的社会责任也不应当有任何偏废。盲目追求眼球,实质上是媒体对利益的过度追逐,对受众趣味的无条件迎合,对社会责任的放弃,这不仅影响媒体的作用和形象,更不利于社会风气和公民道德建设,其潜在危害应当引起我们警觉。

  对媒体来说,吸引受众的大脑,远比一味吸引其眼球更重要!人民日报(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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