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杀护士领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7:43 现代快报 | |||||||||
据《兰州晨报》报道 9月2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经震惊省城的女患者李秀萍捅死省妇幼保健院护士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李秀萍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向被害人的家属肖某赔偿民事损失14.75万元。今年31岁的永登县农民李秀萍,因患妇科病在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就诊时,与该院护士魏某结识,魏某介绍其到另外一家医院治疗。由于后来病情日益加重,李秀萍认为
2004年10月25日下午,携带作案凶器的李秀萍潜入到省妇幼保健院后,在该院住院部一楼电梯口撞见魏某和同院护士朱某,她便冲上前去,向毫无防备的魏某面、胸、腹部连刺数十刀。朱某上前劝阻时也被刺伤。魏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朱某被鉴定为轻微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