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价格须防止不合理上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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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01:39 新京报 | |||||||||
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市政公用事业须加强成本监管 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记者杜宇)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各地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成本监管,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加快供水、供气、供热等价格的改革,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这位负责人说,成本监管是合理确定市政公用事业价格,促进企业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完善相关定额和标准、进行区域同行业成本比较和绩效评价、定期公布经营状况和成本信息等措施,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激励经营和作业者改进技术、开源节流、降低成本。 要建立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成本状况,为政府定价提供基础依据,防止成本和价格不合理上涨。 要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收缴率。加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使用管理,保证处理费专项用于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输送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