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规定:党员包情妇一律开除党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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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08:00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海口10月1日电】 海南省纪委近日印发《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共产党员重婚或者包养情妇生育子女的;与他人通奸或者非法同居生育子女的;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再生育的,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规定强调,未经批准进行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
为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规定还强调,虐待、遗弃不育妇女或者只生育女孩的妇女,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编辑 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