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9名干部从煤矿撤资 涉及入股资金59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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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09:36 金羊网-新快报 | |||||||||
省纪委已收到6件相关举报,拒报者一经查实就地免职严肃处理 新快报讯 (记者张文敏 实习生 李燕婷 通讯员粤纪宣)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截至9月22日,广东全省共有6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从煤矿撤资,涉及入股资金599.93万元,目前已有41人全部撤出投资入股资金。
据介绍,广东对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高度重视。9月2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及时向全省各市(县)、省直有关单位及中直驻粤单位转发了中纪委等四部门《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并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要求确保清理纠正工作不走过场,通过这次清理纠正,割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与煤矿业主之间的非法利益纽带。 为保证清理纠正工作顺利开展,广东还专门成立了清理纠正工作小组,省纪委、省监察厅公布了举报电话,并会同省安监局,派出清理纠正工作督查小组,对梅州、清远和韶关三个重点产煤市的清理纠正工作进行现场督查,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现象。 省纪委负责人昨日指出,凡未如实登记从煤矿撤资的,应从速补报。省纪委目前收到反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的举报6件,已及时转有关单位组织核查。对未如实登记撤资或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出,将一律就地免职,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