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事业单位可公开招聘外地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09:36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明年实施

  记者获悉,广州市人事局在去年出台的《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并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的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
人员皆适合本办法。

  《试行办法》规定,下列人员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和国家政策性安置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任用选择人员外,进入事业单位应实行公开招聘。包括:一、大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二、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三、广州市失业人员、企业人员和社团人员;四、经费自给事业单位人员进入财政核拨、财政核补事业单位;五、其他需要公开招聘人员。

  《试行办法》强调,事业单位因行业、专业或岗位对受聘人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事先在《招聘公告》事项中列明,且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要求。《试行办法》还强调,体检要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可适当调整体检标准,但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务员录用的标准。

  《试行办法》规定,招聘结果应当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紫/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