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庭长接待群众来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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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1:27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记者 牛爱民、郭京霞):“我那套房子是婚前财产,但法院判时却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国庆前夕,李先生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的庭长值班席旁,向一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高平和一中院特约监督员赵淑华诉苦。这是特邀监督员第一次现场监督值班庭长的接访工作。 据了解,北京一中院值班庭长全天候接待制度是从2004年3月1日开始的。从那时起
据分析,来访群众中在法院有案件的占90%以上。他们一半以上是对案件审理结果不满,也有许多人是咨询法律问题,如房屋拆迁、责任鉴定和经济赔偿等问题。 法院规定,值班庭长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咨询有关如何参加诉讼、旁听案件、办理手续等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或解决;对群众要求查询案件进度、提交证据材料、反映具体问题的,及时与案件承办人或相关部门联系,当场给予明确答复,如无法当场明确答复的,将有关材料及时转交相关人员,并尽快给群众明确答复;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值班庭长先行处理,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一中院实行庭长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效化解了群众到法院上访的矛盾与压力,来访群众的满意率也提高了。到去年底,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有91.43%已经解决。今年国庆节前,请特约监督员一起接待来访,则是对庭长接待制度的一种强化、促进和监督。 在短短的两个多小时里,特邀监督员赵淑华接待了来访群众10人。她在来访群众登记表上写明督办意见。按照一中院的规定,相关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将在接到督办件3个工作日内,认真办理并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还要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督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