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级政府工程的欠款必须年底全部“清账”(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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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4: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已还款七成,还欠账21亿元,东莞深圳中山韶关已完成清欠 本报讯记者蒋铮、通讯员符信报道:根据中央要求,2005年底,广东各级政府工程的拖欠工程款必须全部“清账”,但至今还有20.89亿元待还,占政府总欠款的26.31%。记者昨日获悉,东莞、深圳、中山、韶关四市已经率先清还所有政府工程欠款,而梅州政府进度最慢,目前仅清欠40.37%。 9月份以来,广东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7月份国务院召开的清理拖欠工程款会议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以及曾培炎副总理、黄华华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根据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的统计数据,截至9月30日,全省已清还拖欠工程款139.93亿元,清欠比例为68.77%,清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58.52亿元,清欠比例为73.69%。但根据国务院要求,包括广东在内的各省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以前,基本解决经确认的已竣工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其中,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工程款,在2005年年底前必须清欠。 据悉,东莞、深圳、中山、韶关四市已经于9月底前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清欠任务;总体清欠比例超过全国清欠平均水平的还有河源、韶关、佛山等3个市;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比例超过全国清欠平均水平的则有佛山、广州、潮州等3个市。 珠海市总体清欠比例最低。总体清欠比例低于60%的有阳江、梅州、汕尾、揭阳、清远、珠海等6个市,其中清远、珠海2个市的总体清欠比例还不足50%,珠海市总体清欠仅为42.88%;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比例低于60%的有汕尾、云浮、江门、揭阳、清远、珠海、阳江、梅州等8个市,其中珠海、阳江、梅州等3个市的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比例还不足50%,梅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比例最低,仅为40.37%。 全省总体清欠比例情况 (统计截止日期:200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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