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今后每年三分之一县以上干部要公开选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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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6:0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10月2日电(记者 谭博文)作为急需大量人才的中部省份,山西省今后每年新任用的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有三分之一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根据中央颁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山西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规定从现在起每年县以上新任用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有三分之一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以此匡正山西用人风气,端正用人导向。
据了解,从1991年开始,山西省先后进行了6次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共选拔了69名副厅级领导干部。 山西现在没有30多岁的县委书记和市委书记。山西省委组织部长任泽民说,山西今后的人事制度要改革到市县,凡是符合公选规定的单位,要做出公选计划,使一批年轻干部充实到县委、市委等重要岗位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