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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重伤“偷鱼贼”鱼塘老板要坐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00:15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江南报道一名男子深夜在一处鱼塘附近出现,被鱼塘老板认为是偷鱼的,鱼塘老板手持钢管将该男子打成重伤。记者近日从宝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已经一审,鱼塘老板落得赔了钱又要坐牢的结局。

  沈某某在石岩街道经营一处鱼塘,曾有人到他的鱼塘偷鱼,沈某某非常生气,但苦于抓不到偷鱼者。事发当晚9时,孙某某出现在鱼塘附近,鱼塘老板一看有人在鱼塘,便认为
这个人也是偷鱼的,于是便拿起一根长约1.5米的钢管冲上前去击打。后经鉴定,孙某某左腰背部遭击,导致脾破裂,腹腔积血,造成重伤。

  孙某某将鱼塘老板告上法庭,鱼塘老板沈某某被判赔孙某某2.9万元,并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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