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开始 办案民警需要每年考“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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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07:24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刘娜、通讯员郭斌、实习生陈力报道:上岗执法需要通过考试,才能取得资格。9月30日,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办法》,从源头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根据规定,全省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才能独立执法办案,不合格者将被调离执法岗位;取得执法资格的民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据悉,今年的执法资格认证初步定于12月举行,考试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命题并评分;10月,全省1000余名公安局长将率先进行法律知识摸底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