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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等七部门将联合治理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12:0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从10月8日起,全省物价部门将会同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局等七部门联合实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工作由物价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公有民办”体制改革的学校将成为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主要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向学校摊派、集资
、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的重点是城市(含县城)示范性(重点)中学、小学,高等学校和教育界行政部门(包括下属单位)等。对群众反映(举报)有乱收费行为的农村中小学校,也要进行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的时限是2004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各地物价部门还将检查中小学教材价格,对中小学各年级使用的教材价格、出版社、版本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统计,为我省2006年中小学教材价格审核打好基础。

  据贵州省物价局的一位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我省的“公有民办”体制改革的学校乱收费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将成为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省物价局将对贵阳市试行的5所“公有民办”中学和省级财政拨款的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直接检查。各地物价部门也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已批准开办的“公有民办”性质相类似的学校收费行为和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为各级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报阶段,目前这一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10月8日至12月8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各级物价、教育、纠风、

审计等部门将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大、中、小学校,以及对学校摊派、乱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实施重点检查;12月8日至12月31日为整改阶段。各级有关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作者:李阳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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