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最高可罚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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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13:0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重庆10月2日电(记者朱彬)只需要几十元至几百元,就可以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重庆市日前修订通过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此作出新规定:随意施行终止妊娠的机构,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新条例规定,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
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的机构、个人或者药品零售企业的,以及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销药品货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