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加班费想说要你不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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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13:0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石家庄10月2日电(记者张涛)国庆长假,许多劳动者依然在工作,尽管《劳动法》规定节假日加班须给加班费,但记者节日期间在河北石家庄市一些单位采访发现,“免费加班”现象很普遍。 按规定,节假日上班,单位应按300%的加班工资发给员工。可是,在石家庄一家大型超市工作的小王表示,她根本拿不到加班费,她的一些同学有许多在商业单位工作,
在石家庄某市直机关单位加班的小马遇到的情况稍好些,因为他加两天班会领到两块毛巾作为奖励。他告诉记者,加班费变成了毛巾,这说明单位处理加班费问题有很大的随意性。 记者在石家庄走访了6家单位,发现这些地方都存在不发加班费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最近参与一项劳工组织调查发现,一半左右的中国劳动者拿不到加班费。“现实中,多数员工因种种顾虑而不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造成用工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因素。”石家庄市劳动监察部门有关人员表示,员工在节假日加班后有权索要法定加班费,如果单位故意拖欠或不给加班费,一旦被投诉查实,应全额支付加班人员的报酬,并被处以罚款。他们希望员工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