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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仅有五家医院有资格诊断职业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15:3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莉)根据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刚转发的市卫生局《关于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截至2005年7月31日,本市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共5家,它们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职业病门诊部、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和京煤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根据规定,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取得市卫生局颁发的有效《北京市职业病诊断
机构资质证书》,才能从事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等10类115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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