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提醒难推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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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00:3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合肥市袁先生在蚌埠住宾馆时,报警称其随身携带的钱物被盗。本报昨日“热线新闻”对此进行了报道。省消协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宾馆虽有提醒,但并不能因此而推卸应承担的责任。 10月3日下午,记者再次连线袁先生。他向记者表示,由于自己和宾馆的协商未达成一致,他已赶回合肥,准备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此外,此起事件中的另一位受害者也
昨日,省消协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宾馆所作的“不负责任”作为一种提醒是可以的。而根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若旅客在宾馆内发生失窃案件,宾馆并不能因为这一纸提醒而推卸责任。 (本报记者 丁贤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