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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停车收费现状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00:5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自行车停车收费现状调查

  “到底是谁在收取自行车停车费?”、“存车交了停车费没有任何凭据,车丢了该找谁赔偿?”近日,本报陆续接到读者关于自行车停车收费的反映。自行车停车收费成为众矢之的了吗?

  投诉反映

  之一:

  [关键词]摸不着头

  医院门口停车,派出所来收费?

  “将车停到医院外面,却有一个自称是派出所的人过来要收停车费。这费到底怎么收的?”日前,读者王女士向记者反映,省城自行车停车收费让人着实摸不着头。

  之二

  [关键词]放不下心

  车丢了,该找谁索赔?

  省城周女士到南七附近的商业大厦购物,电动车停在大厦外的停车场上,并交了3角钱停车费。一个小时就发现电动车被盗。看车人以周女士没有停车牌,不能证明电动车曾停在该停车场为由拒绝赔偿。最后由派出所出面协商才将事情解决,虽然拿到了赔偿,但周女士仍心有不安。

  【调查】

  记者近日走访了省城部分商尝超市、医院、人行道路边等公共场所,对省城自行车停车收费现状进行了调查。

  a、地点:美菱大道某通讯城前

  通讯城前短短不足10米远的人行道旁,记者看到了两个“看车员“。她们年龄在50岁左右,佩戴着“三牌楼派出所自行车看管员”的红袖章。来通讯城消费的顾客不少,两人的生意似乎不错,纷纷忙着帮车主停车和收钱。

  记者上前进行了询问。“这里停车怎么收费?”“自行车2角,电动车3角,摩托车5角。”“收了停车费,你们要不要给车主停车牌?”“车主一般不会向我们要。”“万一车丢了,车主找谁索赔?”“不可能丢,我们看得很认真。”

  b、地点:某医院门诊部

  在安医附院门诊部门前,一位50岁左右的大妈正在10来米的人行道上忙乎着自己的“工作”:收钱和停车。大妈看起来很认真,要求车主把车停在较为整齐的位置上。记者注意到这位大妈只在面前套了一件黄色的围裙,没有其他任何证件。当问其属于哪个部门时,她回答,“我是医院的家属。” “在这停车不要停车牌吗?”记者询问。“我们哪里有牌子!有的人以前要过,但我们没有。很多人根本不要,他们觉得这里是医院,不比其他地方,害怕有传染玻”当问及有没有丢过车的问题时,大妈毫不犹豫的回答,“没有”。

  c、地点:某商场门前

  合肥市百货大楼前竖着一块合肥市公安局设的“自行车收费停车潮标牌,上面标明:本停车场停取车辆一律凭专用看管停车牌,对不给停车牌的,停车人有权拒付停车费;本停车场看管人员应佩带公安机关制作的证件。从合家福超市至合肥百货大楼长约20米的人行道旁,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被停得满满当当,四、五个看车员模样的人穿梭其间。

  记者观察发现,四五个看管人员中没有一个按照规定佩带证件,而这些看管人员在进行停车收费时,均没有给车主停车牌。面对记者的质疑,一位看管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一片从来都不给停车牌。”记者随即称有位朋友前几天车停在这里被偷,问其应该找谁,对方立即表示“不可能”,随即又表示“那天不当班“、“不知道”。

  d、地点:某购物广场

  在购物广场东面的停车场上,记者看到被分割开的停车区,分别是自行车停车处和摩托车停车处。停车场入口的岗亭处树有一块告示牌,上面写明,该广场自2005年4月1日起,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实行统一收费管理。自行车停车资费为一次0.2元,电动车为0.3元,摩托车为0.5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三位身穿橙色马甲的看车员。一位看车员向记者表示,他们为该广场所雇用负责看车,每天分两班值班,每班3~4人。

  【各方说法】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省城自行车停车收费现状令人堪忧:一部分自行车收费停车点根本没有停车收费的标识,自行车看管员的身份也比较“多元”,几乎所有的看管员收取停车费之后都没有给予停车人停车牌和收费发票。针对这一现状,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但让记者意想不到的是,目前省城自行车停车管理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

  非机动车辆管理所:我们只作宏观管理

  据合肥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彭副所长介绍,上世纪90年中后期,为改善自行车偷盗案频频发生的状况,公安部门会同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合肥市商业网点、农贸市尝影剧院、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分布情况,确定合肥市区的公共场所自行车停车常收费型公共场所自行车停车场由公安机关与管理人签订管理协议,实行看管凭证制度,凭证取车,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的标准执行。对此,该所负责进行督促整理,从宏观上管理,具体的日常管理属于属地派出所的工作范围。

  派出所: 规范管理比较棘手

  合肥三牌楼派出所汪副所长表示,当初按照规定,他们与街道、居委会协调,对辖区的自行车收费停车场进行管理,聘用街道方面推荐的下岗职工等人群作为自行车看管人员,统一发证件、停车牌,负责车辆停放的秩序。该措施实施之后,市区内自行车失窃的案件明显减少。后来,自行车取消打钢英上牌照;去年,合肥市取消33种地方性行政许可项目,自行车停车管理包含在其中。因此,派出所的管理变得十分尴尬。目前,派出所基本上对自行车收费停车场的管理“放权”。对于目前自行车停车场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现状,汪副所长表示管理上确实存在漏洞,要真正规范起来比较棘手。

  律师:存车人权益难以受到保护

  安徽万事律师事务所黄勇律师认为,停车收费价格不明或乱收费的现象,是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此外,看车人与存车人之间应该是一种车辆看管服务合同关系。购物(包括服务消费)索要发票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发票或者收款凭证是每个经营者的义务。看管自行车也一样,看车人有义务出具相关凭证,如不能出具,存车人可拒付费用。存车人如丢失车辆,又不能出具相关凭证证明与看车人之间的车辆看管服务合同关系,其权利是难以受到保护的。

  (张洁 本报记者 胡霞利)

  图片在\XAWB\编辑$\新闻部\胡霞利\自行车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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